中國商務部公布外企投訴處理新規定
為及時有效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持續優化外商投資環境,中國商務部對外公布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簡稱“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規定,今後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投資者可以投訴的事項包括兩大類,壹是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投訴工作機構申請協調解決;二是可以反映投資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完善有關政策措施。
投訴工作機構應當在受理投訴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辦結受理的投訴事項。如果涉及部門多、情況復雜的投訴事項,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期限。在投訴處理過程中,投訴工作機構應當保護投訴人的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和個人隱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此壓制或者打擊報復。
《辦法》無疑可以改善中國的投資環境,從而吸引外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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