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公布外企投诉处理新规定
为及时有效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中国商务部对外公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简称“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今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两大类,一是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投诉工作机构申请协调解决;二是可以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的投诉事项。如果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投诉事项,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期限。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工作机构应当保护投诉人的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此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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