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应新冠状病毒的支持措施-深圳
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7 日发布了多项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措施,主要概述如下:
- 提出多项措施以强化抗击疫情的服务,例如加快审批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新项目、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投资、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疫情防控期间,对定点收治医院给予财政补助,对蔬菜粮食供应者保供稳价进行临时性补贴等。
- 提出多项措施以减轻企业及人民的财政负担,例如减免物业租金、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返还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费、减轻企业用电成本、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等。
- 与金融机构合作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及降低融资成本
- 对出租车营运者及司机提供补贴、鼓励减租等。
- 对于在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提出优惠,例如返还失业保险费。提供相应补贴以达援助企业稳定岗位的目的。
- 实施灵活运用年度休息日的用工政策、增加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保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对上述措施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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