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应新冠状病毒的支持措施
日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多项税务优惠政策, 有关政策可归纳为下列四大目的:
一、 支持防护救治
- 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 支持物资供应
-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及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 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 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三、 鼓励公益捐赠
- 合资格的慈善捐赠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 合资格的无偿捐赠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四、 支持复工复产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有关优惠政策详情,请参阅官方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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