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應新冠狀病毒的支援措施-深圳
深圳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2月7 日發佈了多項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援企業共渡難關的措施,主要概述如下:
- 提出多項措施以強化抗擊疫情的服務,例如加快審批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新項目、鼓勵生產防疫物資的企業擴大投資、設立進口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專用視窗、疫情防控期間,對定點收治醫院給予財政補助,對蔬菜糧食供應者保供穩價進行臨時性補貼等。
- 提出多項措施以減輕企業及人民的財政負擔,例如減免物業租金、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返還企業城鎮汙水處理費、減輕企業用電成本、延期繳納和減免稅款等。
- 與金融機構合作幫助企業穩定現金流及降低融資成本
- 對計程車營運者及司機提供補貼、鼓勵減租等。
- 對於在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提出優惠,例如返還失業保險費。提供相應補貼以達援助企業穩定崗位的目的。
- 實施靈活運用年度休息日的用工政策、增加企業職工培訓補貼、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服務保障
本措施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對上述措施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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