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2 2956 3333     : cwcc@cwcccpa.com
English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 日本語
新聞.

紓困措施:有條件豁免就2018/19課稅年度獲批准的分期繳稅的附加費

香港政府於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佈有關繳稅的紓困措施。凡因財政困難獲批准分期繳付於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間發出的 2018/19 課稅年度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如能依期繳交所有分期款項,則可獲豁免徵收附加費,豁免期以稅單的繳稅期限日起計的一年為上限。如納稅人已在繳稅期限日依期繳付稅單的第一期稅款,但獲批准分期繳付稅單的第二期稅款,一年的豁免上限會由稅單的第二期稅款的繳稅期限日起計。

假若納稅人未能按照分期繳稅安排準時繳交分期款項,有關安排會被取消,所有尚未清繳的稅款會被加征不多於 5 % 的附加費。如在加征 5% 附加費的 6 個月後仍有未繳交的稅款及 5% 附加費,則會被加征不多於 10% 的附加費。

上述特別安排只適用於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

aviator hilesi aviator sinyal hilesi aviator hile shell indir hack haber

回到最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