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应新冠状病毒的支持措施-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7日发布了多项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主要概述如下:
- 提出多项措施以支持企业抗击疫情,例如免收某些政府费用、提供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拓宽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强化保险保障作用、支持防疫物资企业扩产增能、增加进口。对合资格的企业及项目给予补贴、建立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通道、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等。
- 提出多项措为企业减轻财务负担,例如鼓励业主减免租金、延期申报纳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给予税收优惠、合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免缴税款、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 与金融机构合作帮助企业稳定流动资金及降低融资成本、加强融资担保支持。
- 对于在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提出优惠,例如返还失业保险费。提供相应补贴以达援助企业稳定岗位的目的。
- 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时间、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下调职工医保费率。
- 实施灵活运用年度休息日的用工政策、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 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力度。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如对上述措施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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