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财政预算案与商业有关的主要措施
2019-2020年度财政预算案与商业有关的主要措施
在2019年2月27日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香港财政司司长建议以下与商业有关的主要措施,所有建议须经立法程序才可实施:
- 2018/19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宽减
建议一次性宽减2018/19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今次的宽减并不适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个别人士,如符合资格,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
建议的宽减只适用于2018/19课税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纳税人仍须依时缴付该暂缴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按《税务条例》用以支付2018/19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及2019/20课税年度暂缴税。如尚有余额,才作退还。
- 宽免2019-20年度商业登记费
建议宽免商业登记费,由2019年4月1日起为期一年。
- 寬免2019-20年度差餉
建议宽免2019-20年度4季差饷,每户每季上限1,500元。
- 恒常化科技券計劃
建议把「科技券计划」恒常化,企业资助上限倍增至40万元。
留言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