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於2020年4月4日宣布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情況, 所有於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5月2日到期的繳付稅款、提出反對及暫緩繳納暫繳稅申請、提交報稅表或其他資料等事宜的限期自動順延至2020年5月4日。 稅務局會檢視情況,在有需要時再作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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